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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7年金泳三政府執政末期的韓國文化體育部推出《文化產業白書》之後,韓國開始對「韓國型文創產業」(韓國政府定義下的文創產業,亦即文化內容產業與內容產業)進行系統性的統計整理與戰略性政策的建立。

在1997年之前,各類文化產業之資料,並未以「文化內容產業」或是「內容產業」的定義或概念是進行集中式與系統性的產業資料整理。與文化產業整體業種相關的統計資料,得要等到1997年的《以統計來看文化產業開始》才由文化部的主導之下,開始匯集整合相關資料。

不過,自2010年起,韓國政府將《文化產業白書》更名為《內容產業白書(2009版)》。與此同時,將振興機構的「文化內容振興院」改名為「內容振興院」(但英文名稱仍舊維持KOCCA)。這反應出李明博政府選擇以「內容」來取代並涵括「文化內容」的決心。

由於產業定義的改變,韓國型文創產業的統計資料,其名稱亦歷經了《文化產業統計》(2000~2009)與《內容產業統計》(2010~)的改變。只是,在2003年之前的統計資料,由於尚未能訂出明確的文化產業領域之定義,並且亦未建構出連續與一貫性的調查項目,因此韓國型文創產業的相關統計資料,一直要到2004年開始才獲得韓國政府統計廳的認證。也就是說,自2003年起的資料,韓國政府才開始有持續性地對文化內容產業的全體以及各細項領域的賣出額與輸出額、就業者數目的相關統計資料。

而若考慮到預算額、賣出額與輸出額和物價之間的關係,則還得要等到2005年版本的文化產業統計,才開始以GDP為基礎進行物價平減指數的調整與換算。是以,若要以統計上的數字來了解韓國文創產業發展概況,只有自2005年開始的資料才真正具有統計上的可比較性。

在上個月,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的網站上放上最新版的《2012內容產業白書》(2013.08出刊),提供下載。該白書內容包括了:「2012內容產業政策概要、2012國內外內容產業現況、2012主要政策推進成果、2012內容產業部門別成果與展望,以及2013內容產業政策主要業務。」這樣的章節安排,幾乎已經是韓國政府對於內容產業發展的定型化整理方式,換朴槿惠總統執政之後,也很難出現太大的變化,已經逐漸成為一個「穩定」的政策領域。

因此,我認為在發展了十餘年並累積足夠多的統計資料後,關於韓國型文創產業政策的研究,已經可以逐漸擺脫描述性的研究,特別是在政策與產業關聯性之上,應朝向更精緻的量化與質化研究上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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