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會說話:從韓國歷年電影的賣座順位中可以發現,紀錄前十名之中,只有一片是好萊塢製作的外國電影。而前二十名中,也只有五片是舶來電影(紅色字體標示)。即便有銀幕配額制的幫助,但若不是好電影,相信也無法吸引韓國人進場觀看。
而個人覺得片單中值得注意的是《漢江怪物》以及《末日列車》這兩片,前者號稱是第一部以好萊塢規格方式製作的韓國片;後者則是與好萊塢一線演員合作希望能打開國際市場的韓國片。這兩部片是韓國電影希望能更加國際化的重要嘗試,事實上在強勢的好萊塢文化之下,韓國電影仍舊難以成為世界市場上的主流。
目前為止能被販售到海外且受到矚目的韓國電影,大多仍與戰爭議題有關,不然就是恐怖或暴力片。只是,在國際影展中獲得青睞的韓國電影,諸如朴贊郁以及金基德的恐怖電影或是暴力驚悚片,卻在韓國本國中卻不見得能受到歡迎,這也使得韓國電影想展現出的韓國形象與現實有所落差。但自從《漢江怪物》一片開始,韓國嘗試好萊塢的製片方式,並且積極希望能透過影視產業的韓流產品的全球化來吸引外國的目光,除了刺激觀光來帶動經濟與就業機會之外,更希望以此提昇韓國的國際形象與地位。
本來還想拿台灣賣座紀錄來比比看,但看看觀眾數字以及賣座金額,想想還是算了。不過,必須提醒的是,即便看似如此賣座,但因為利益分配問題,電影製作公司並不見能夠賺錢。
另外,不知有沒有片商想代理賣座第二的《國際市場》,這是部台灣人不知道、沒聽過也沒機會看到的好片呢。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我有看《辩护人》,最近做的一个无罪辩护,我写了20页的辩护词,我最后说的一句是“无罪的人应该得到一份无罪的判决”,感觉自己好矫情。案子的判决应该下来了。但是我的助理没有汇报工作。我真的挺生气的。还是等回去再问吧。免得影响我的心情。还有就是,那个当事人不算全然的无辜。该案是个故意伤害轻伤案件,我只能说证据不周延(没有现场监控,所有的人的证词都有矛盾点,只能确定受害人轻伤二级,受害人仅与行为人有接触),加上我的当事人对自己的道德的自信(她喝多不记得受害人是否出现是否受伤,完全无印象,她认为自己不可能无故伤害一个无关的女性)与其家属的确信(家属也在场,表示受害人扯行为人头发导致行为人摔倒压在受害人身上,应属于意外或者过失),我认为该案以刑罚论过重,治安处罚足亦,民事可以另赔或者另诉。就是这样。
誰敢代理韓片,韓國越賣座,臺灣人越不想看,會看韓劇的只有婆婆媽媽們,但婆婆媽媽們看韓劇勤儉持家根本不會進戲院,所以誰代理誰賠大錢,再好看都沒用
主要網路電影方便,不會想花錢挺韓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