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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在推動國家發展計畫的過程中,比較特別的是在設置整合型的國家發展體制時,為了拉高決策層級與便於溝通協調所特別設立的「經濟副總理」制度。在歷任有實施「經濟副總理制」的韓國政府之下,經濟副總理曾兼任過包括了「經濟企劃院」、「財政經濟院」、「財政經濟部」與「企劃財政部」等職務。由經濟副總理所在的部會,即可得知擬定韓國國家發展戰略的核心官僚機構為何。下圖即為為韓國經濟副總理制度演變過程。

 

 

事實上,韓國的經濟副總理被視為「領導經濟的指揮塔」地位,平均每個月必須主持與召開兩至三次的「經濟政策調整會議」,而其他與經濟相關之部會長官亦將出席會議。但經濟副總理的力量強弱,則端看總統的授權與信任程度。過去在「經濟企劃院」的時期,其最重要的貢獻便是設定與執行為了追趕先進國家,而以發展主義為基礎的「五年經濟開發計畫」,自1962年朴正熙主政下開始,一直到1997年金融危機為止,總共施行了七次。

 

 

不過,雖說官僚免於社會政治壓力的自主性,是發展型國家論的要點之一,但過往韓國「經濟企劃院」的官僚自主性並非因其具有專業上的優勢而獲得的,而是來自於政治強人的刻意維護和支持信任。這顯示出政治強人對官僚自主性的矛盾態度:官僚被視為維持和保障統治者權力正當性的政治工具。

 

 

為了政治的有效性和正當性,領導者要仰賴官僚。但當領導者感到政治上不安全時,則會出現妨礙與打擊官僚的傾向,以防止在國家機器內部出現對其統治的挑戰。因此,韓國的經濟領航機構,為使其具有較高的地位而不受其政府機關影響,雖然由位於國務總理之下的經濟副總理主導其政務,但實際上卻等同於直接向總統負責。

 

 

而隨著民主化的遞移,在接受新自由主義經濟改革之後的韓國,亦出現是否需要由政府來進行引導「國家發展」策略的質疑聲浪。不過,從韓國國家發展歷程來看,主導與設定國家發展戰略的「領航官僚機構」,仍舊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2013年朴槿惠總統上任之後,為了宣示其拼經濟的決心再次恢復了「經濟副總理」制度,將財政經濟部轉為直屬副總理直屬部處,並將其核心業務設定為負責擬定韓國的「中、長期經濟社會發展方向」與「年度經濟政策方向」。目前「企劃財政部」的組織圖如下:

 

 

在朴瑾惠總統主政之後,恢復「經濟副總理制度」的「企劃財政部」,其主要工作業務則有下六點:

 

一、 策略性的分配財政以及對分配之預算成果進行評估;

二、 租稅政策與制度相關之計畫立案與總括調整;

三、 建立與國庫、國有財產、政府會計、國家財務相關之政策和總括管理;

四、 總括外匯與國際金融相關之政策;

五、 促進對外合作與南北交流合作;

六、 與公共機關營運相關之管理與監督。

 

由於目前朴槿惠總統執政下的「企劃財政部」手中握有「預算權」,因此,也增加其他部會願意配合「企劃財政部」所擬定與推動的國家整體發展計畫的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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