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契子
自去年年底開始籌劃的益思特亞細亞研究坊(EARS)講座系列活動逐漸進入軌道後,打算開始試著實踐另一個很想推廣的工作:活用社科知識背景,推動帶有社會關懷意識的「社普寫作」系列計畫。
一、契子
自去年年底開始籌劃的益思特亞細亞研究坊(EARS)講座系列活動逐漸進入軌道後,打算開始試著實踐另一個很想推廣的工作:活用社科知識背景,推動帶有社會關懷意識的「社普寫作」系列計畫。
前幾天逛到一個叫做SoundsandFury(聲音與憤怒)的政治性Blog,原來其作者是一位善於為文著述的學界前輩。裡面的文章拋出了許多好的問題,我嘗試著回應了其中的一篇,並轉載回自己這個Blog中,以為記錄:
【寫在前面】近來,在個人的「30살이에요~~~ 사제 의 BLOG」 以及「雙面門神賈魯士」兩個BLOG中,與很多朋友進行關於「歷史」、「民族主義」、「轉型正義」與「認同」……等議題的思辯,給予小弟對此相關議題有了更進一步的思考與啟發。
以下這篇短文,事實上是小弟碩士論文最後一章的最後一節。那本靠吸批大法完成的論文,如今看來當然深感其中的不足,其內容不但不值一晒,更對學術的積累無所助益。對於一位妄想以學術研究做為志業的人來說,這實在是個深感慚愧的作品。但姑且不論這本論文前面的篇幅是如何拼湊而成,至少以下這段文字所記載的,是一個在一無所知的狀況下,試圖理解自身定位的年輕人,既誠懇卻又單純的想法(自吹一下)。不怕大大們的訕笑,願提供與您們分享~~~^^
偶然生為台灣人
(本文讀後強烈建議延伸閱讀:重尋歷史的政治學理解)
南韓關於Collaborators的問題,被NYT的駐漢城日籍記者NORIMITSU ONISHI寫下,刊登在NYT一月五日的第四版上,標題是Korea's Tricky Task: Digging Up Past Treachery(韓國難以處理的課題:深掘過去的變節)。
如何看待歷史問題,其實一直存在很大的爭議。歷史的書寫不但常被質疑者視為「統治者或權力者的記載」,也被女性主義者質疑為History=His Story(男性的歷史)。實際上,在歷史的記載與書寫下,的確埋藏者許多在社群底層,不見天日並倍受壓迫的群體。
南韓的歷史也是如此。自朝鮮王國建立後,李氏朝鮮在新儒教的家父長思維下,壓迫婦女。但朝鮮卻又在四敵圍繞之下,必須壓抑其歷史的書寫。而在日本殖民統治的三十五年之中,不但韓國工人被壓迫、韓國婦女更被強迫從事性勞務。但結束三十五年的統治之後,緊接著而來的威權政府在開始時選擇「和解」。因此從在日本統治下擔任初階軍官的朴正熙等人才有機會踏上韓國的政治舞台。
然而在告別舊時代的大統領盧武炫上台後,開始向過去要真相。在上述報導中,開放我們的黨的國會議員所持的理由是:"We must right the wrongs of the past to make sure history is not repeated," said Moon Byung Ho, a lawmaker for the governing Uri Party. "It is the responsibility of a democracy to look into the past."
隨著產業的轉型,韓國工會運動的主體也隨之轉變。八0年代至今,我們看到的是以高技術的、製造業的男性工人為主的工會運動。但在八0年代前,南韓的工運是由低技術的、勞力密集的紡織業的女性工人的工會運動。但不論是哪一個時期,韓國的工會運動都傾向採取激烈的手段來爭取權力以及權利。在這當中有一位指標性的人物,叫做全泰壹(전태일),他的故事令人聽了動容……
美麗的青年全泰壹 文/臧汝興
本文是臧汝興先生應高雄勞工局所主辦的勞工影展的請求,所寫的有關『美麗的青年全泰壹』電影介紹。全泰壹作為南韓工運的典範,啟發了整個南韓工運終好幾代的人,描寫他一生的評傳,更是南韓工運參與者必讀的書刊之一,他的影響正在進一步的擴大著.....
關於有忠兄所提的問題(請參見Oppurtunity of learning Korean一文的回應一),該篇文章所提出對前三種解釋東亞成功的理論的批評(文化、組織以及政府)其實主打的觀點是:沒有「一個」所謂的亞洲模式。
對於這種觀點,個人認為其實是在打稻草人。因為文化、組織以及政府的解釋途徑,並不是說有「一個」亞洲模式可套用,而是強調這幾個因素在解釋東亞經濟成功上的重要性。
至於第四號理論,作者的觀點是:「我們相信,日本、台灣和南韓,之所以成功,並不是因為他們已經嘗試去做同樣的「亞洲的事」,而是因為他們已經追尋不同的產業策略。他們每個都在文化、組織安排、以及政商關係中,為了在世界經濟中成功,採用適合他的國家策略。理論四說來很簡單,亞洲經濟之所以運作的很好,是因為他們已經在組織的安排以及管理的實踐上,擁有競爭優勢。」
前面Kicking away the Lader一文中有提到,在WTO架構中TRIPS協定下,專利權、版權和智慧財產權成為工業化國家亟欲保護的對象。理由無他,因為先進的科技技術,使得創新發明常常出現在已開發中國家之中。但是新的發明技術在過去,很輕易的被後進者移轉,最出名的就是東亞的「仿冒資本主義」。基於此點,專利、智慧、版本……在已開發國家的倡導下,逐漸變成一個「權利」(例如:Copy'right'),並且在WTO架構下被強制落實。台灣也不可避免的必須面對這個狀況。但是專利、智財的壟斷,真的是一種權利嗎?這種「權利」背後所隱含的「權力」以及壟斷或許才是我們應該更加注意之處。 (No CopyRight, Just CopyLeft!運動)
相對於Copyright,Copyleft這個字隱含了左派的想法,並且對Copy的Right充滿了嘲謔之意。這個在字典上查不到的單字,是自由軟體之父理察‧史托曼(Richard Stallman)發明的。什麼是自由軟體(Free Software)呢?
它與網路上眾多的免費軟體(Freeware)是大不相同的。史托曼認為,「如果我喜歡一個程式的話,那我就應該分享給其他喜歡這個程式的人。」因此他反對大部分權利專屬的軟體業者壟斷市場的方式,也就是不得任意複製、散播或修改軟體;史托曼認為,這種方式將阻礙軟體的進步與發展,所以他提倡自由軟體關念,並在UNIX系統下發展名為GNU(GNU'S Not Unix)計畫的作業系統,並讓任何人皆可取得、使用、散布原始程式碼,給予使用者完全的自由。
這就是所謂的自由軟體,而Copyleft也就是相對於版權(Copyright)所發明的新字。如今竄紅的Linux作業系統,就是在這種自由軟體精神下,集眾人之力不斷改良,逐漸發展出來的作業系統,如今已給微軟相當大的壓力。這樣的成果,不能不歸功於史托曼及其所創立的自由軟體基金會。
Copyleft與Copyright同樣有保障原始作者的意義,只是保障的內容不同。Copyleft允許他人在程式上作任何的修改,但要求任何要散佈程式的人,必須把原始程式碼也拿出來給人用。依據Copyleft的原則,所有自由軟體都允許使用者自由copy、修改以及發行,但必須把對原始碼的修改留下來(left),公開給每個使用者,使得其他人也能得到修改後的原始碼,以保證自由軟體的傳播與繼續發展。修改自由軟體的人在提供修改軟體給別人使用時,當然可以收費,但卻不能把原始碼藏私,以保障原來為大家所共創出來的智慧財產為大眾所用,而非一家一人的圖利工具。
(左為Ha-Joon Chang,2002封面,但本文並非討論此書)/>
「這是一個非常聰明的常見的手段,當某人已經達到崇高的頂端,他一腳踢開那個他藉以爬上來的梯子,以剝奪其他人攀爬到其後的工具……任何國家用保護的責任以及限制他國的航行已經提高他的製造業的力量,並且他的航海能力達到某種發展程度使得沒有其他國家可以承受與他自由的競爭,這時沒有比丟掉那個達到他的成就的梯子還要更聰明的事,以此去向其他國家傳揚自由貿易的利益,並且以懺悔的音調聲明其迄今仍徘徊在錯誤的路徑,並且現在已經第一次的成功的發現了真實。」List 1966[1885]:368
Wade, Robert H. ,2003, 閱讀心得札記
"What strategies are viable for developing countries today?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and the shrinking of ‘development space’. ”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 10(4):62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