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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為Ha-Joon Chang,2002封面,但本文並非討論此書)

「這是一個非常聰明的常見的手段,當某人已經達到崇高的頂端,他一腳踢開那個他藉以爬上來的梯子,以剝奪其他人攀爬到其後的工具……任何國家用保護的責任以及限制他國的航行已經提高他的製造業的力量,並且他的航海能力達到某種發展程度使得沒有其他國家可以承受與他自由的競爭,這時沒有比丟掉那個達到他的成就的梯子還要更聰明的事,以此去向其他國家傳揚自由貿易的利益,並且以懺悔的音調聲明其迄今仍徘徊在錯誤的路徑,並且現在已經第一次的成功的發現了真實。」List 1966[1885]:368

Wade, Robert H. ,2003, 閱讀心得札記
"What strategies are viable for developing countries today?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and the shrinking of ‘development space’. ”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 10(4):621-644.

摘要:
WTO成型後,世界目前正經歷著一個巨大的國際管制,管制的目標在於限制開發中國家政府的發展策略選項。烏拉圭回合談派後,出現三個重大協定:「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與貿易有關之多邊投資協定」(TRIMS)、「服務暨貿易總協定」(GATS),前兩者限制開發中國家的限制公司於他們的領土中的使用權威的選擇,同時,第三個則要求政府去嚴格的強化外國的公司的智慧財產權。這篇文章描述了這三個協定如何構成了List的「踢開梯子」的現代觀點。這些協定清楚的定義了開發中國家的義務,但卻模糊化已開發國家的義務。這些協定加起來使得過去被成功的西方現進國以及後進的東亞發展者所使用的,培育他們自身的產業以及科技能力的發展政策工具,被禁錮在居於世界財富階層頂端的西方國家的手中。

北方所提出的觀點是,將南方以自由化,整合到世界的經濟之中,南方國家為了北方的市場通路而做了開放市場的讓步,北方也宣稱會履行協助發展的義務。但是Wade認為,所謂的經濟整合,不只是與世界整合的「外部整合」,更重要的應該是,如何促進「開發中國家的內部整合」。內部整合是指「內部的經濟擁有一組密集的部門的投入與產出連結(例如:鄉村與城市、消費財與中間財),以及需要的結構,使得在地生產有高的比率被賣到在地薪資工作者(高度的薪資、消費與生產間的社會連結)。」這種整合的經濟才能促進真正的經濟發展。否則單單只對外連結並無力於開發中國家的經濟發展。

Wade因此提出了許多建議,例如強調開發中國家參與多邊組織以及區域組織,以服膺其經濟發展的需要,而WTO的議程也需要更多的被開發中國家以及NGO所檢視。但是Wade也瞭解到,提出改進方法是很容易,但要如何執行?卻是現實中很最困難的一件事。不過Wade在文末也提到,當中國發展起來,強到有能力進入WTO議程設定時,看看會發生什麼有趣的事!

筆記與隨想:
Wade在這篇文章中的分析中,很深刻的關注到經濟全球化後,開發中國家所面臨的發展空間的限制。全球化不是宣稱弱化了國家的管制能力嗎?事實上全球化下,並非沒有管制,只是管制的主體與客體從「國家管制境內企業」轉為「WTO管制國家」。國家的能力在WTO架構之下被弱化了!然而真正弱化的不是所有國家的能力,而是後進國家的能力。我們從Wade所使用的字眼:北方、南方,就可以看出,在其心中明顯的存留著七零年代盛行的「依賴理論」的影子,一個強者結構性的壓迫弱者的觀點。不過他更細緻的區分了經濟的外部整合與內部整合,並認為這個情勢並非全然的不可為。

而其所謂的「一腳踢開梯子」的一個最好例證就是Multi Fiber Agreement。官方的說法是這樣的「紡織品貿易長期以來在進口設限國家之配額管制措施下進行,誠屬歷史最悠久,範圍最廣泛,且影響最深遠之貿易障礙。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簡稱WTO)所揭櫫之貿易自由化基本原則,由於涉及紡織品出進口國龐大之利益衝突,自然亦最難以落實實施,惟以WTO紡織品及成衣協定(Agree-ment on Textiles and Clothing,簡稱ATC)之制定,長達三十餘年之配額管制措施,將自2005年1月1日起全面解除,使全球紡織品貿易邁進一個新的里程碑。紡織品貿易先後在短期棉紡織品協定(Short Term Arrange-ment Regarding Cotton Textiles,簡稱STA)、長期棉紡織品協定(Long Term Arrangement Regar-ding Cotton Textiles,簡稱LTA)及多種纖維協定(Multi-Fiber Arrangement,簡稱MFA)架構下,以受配額限制之方式持續進行,成為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簡稱GATT)禁止歧視性數量限制之特殊例外。

此種不符合GATT規範之岐視性貿易障礙,多年來為紡織品主要供應國及新興開發中國家所詬病,並不斷呼籲終止MFA,爰於1986年9月間假烏拉圭東岬舉行之GATT部長級會議中,首度將取消MFA設限措施列入議題。歷經七年之烏拉圭回合談判,在各參與國努力協調折衝下,全球125個國家的經貿部長於1994年4月15日假摩洛哥馬拉喀什市簽署談判決議及「馬拉喀什宣言」,決定成立WTO,以取代GATT。有關紡織品係制定WTO紡織品及成衣協定(ATC協定),以漸進方式回歸GATT規範。」

但事實上,MFA的納入WTO規範,真的會解除了貿易障礙嗎?結論是悲觀的。因為所謂的自由貿易,是禁止關稅壁壘以及市場的限制,但是並沒有干涉雙邊談判的內容。在雙邊會談中,強國自然可以使用各種壓力與手段,脅迫弱國願意「自發性地放棄」某些權利或是「自發性地同意」簽署進入的數額限制。在WTO現行的規範下,亦發凸顯「強者越強弱者越弱」的「馬太效應」(聖經馬太福音13:12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

這樣公平正義嗎?英國追趕荷蘭、德國追趕英國、美國追趕英國跟德國、日本到 1970年代、南韓和台灣到1990年代,使用的都是重商主義之下的保護主義。全球化下的結果,後進國家難道都沒有邁向發展之路嗎?我想答案並不是那麼的絕對以及那麼的悲觀,尤其是全球化引發的面向並非只有「經濟的」全球化,所謂的全球化也並非全然是「整合的」全球化,有風起雲湧的跨國的社會運動逐漸在不公不義之下累積能量。而更重要的是,全球化並不是叫國家就什麼事都不做,放出所有的能力。事實上,全球化下,民族國家的性質雖然衰微,但是國家卻益發的重要。因為全球化下更需要「有能力的國家」,帶領該國進入全球佈局的策略之中。操之在人者,雖勢不可擋;操之在己者,卻仍大有可為。端看領導的政府是否能在現行的遊戲規則中,走出一條有利於發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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