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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鄉新聞社論:確認「非正規職法」之界限的勞動部實態調查

大要:
2007年,非正規職相關三個法律施行之後,在非正規職相關政策的核心政策:「期間制與短時間勤務者保護等相關法律」(期間制法)中規定了「期間制勞動者在兩年後應轉換為正規職」的條款。也就是說,如果勞工以非正規職工作了兩年,沒有特別的事由的話,其所服務之公司都應自動幫助將非正規職勞工轉換為正規職務。當時,勞工界對此政策反彈理由為,這個制度將會成為導致非正規職勞動者,兩年後自動喪失工作的制度。

而日昨,僱用勞動部調查了
「期間制勞動者」的移動與工作型態變化後,發表了「僱用型態別勤勞者狀態調查」。依照其調查結果,在同一職場工作兩年之非正規職(期間制)工作的勞工之中,最終轉換成為正規職者,不過7.8%。而離開工作職場的勞工裡,有45.4%的人並非自願離開公司。

因此這個為了促進非正規職工作轉換為正規職工作的制度,實際上的效果卻是使得勞動者連僅有的非正規職的工作,都變得更加地不穩定。

只是,怎麼勞工政策的制定者,都好像是資方派來臥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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