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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做完一個報告,下午剛處理完一個專輯的稿件收編整理,總算有空針對朴槿惠總統彈劾案的結果做幾點速記:


1.彈劾案的結果,顯示執政黨不僅非朴人士,甚至主流的親朴人士中,在國民持續燭火集會的壓力之下,已產生實質分裂。從票數上來看,加上原本親朴議員倒戈的新反朴勢力(黨內投贊成票者:234-171=63)並未能全面壓過黨內親朴勢力(黨內未投反對票者:300-1-234=63)。從權力運作的角度來看,其實這對目前執政黨來說是最壞的狀況,因為這代表很難出現新共主;


2.彈劾案一旦經國會通過,其結果就是朴槿惠總統的職權將立即停止,其職務將交由國務總理黃教安來暫代。但這意味著在憲法裁判所判決結果出來之前(最長180天),「朴槿惠下台」是否能繼續做為群眾燭火集會之理由,將會出現不小的討論爭議,這勢必會造成反對黨的路線之爭;


3.接下來,韓國的憲法裁判所將針對國會於朴槿惠彈劾案中所提出的違憲與違法兩大部份,進行調查與辯論。如果就現在憲法裁判官的組成,以及就任時機點來看,即便倒朴民意高漲,還是有無法通過的可能性。彈劾案要生效,必須由九位憲法裁判官之中的七位出席,而七位之中要有六位贊成方能生效。為何有其難度?這與憲法裁判所裁判官的組成有關。


九位裁判官之中,總統可推薦包括裁判長在內的三位、三位由裁判長推薦、另三位由國會推薦。經由朴槿惠總統推薦任命的三位裁判官,除裁判長之外的另兩位可能將不參加表決,但他們參不參加並不重要,關鍵是剩下的六位裁判官。然而,從其就職時間來看,至少有三位國會推薦之裁判官是在朴槿惠領導的國會選舉勝利之後就任。另外三位雖是由前任裁判長所推薦後任命,但都是經由國會同意才得已派任,而當時國會的領導人物就是朴槿惠總統。因此,按照常理,這個彈劾案的時間恐怕會拖的比較久,沒辦法立即做出決定。而非總統任命的六位裁判官之中,只要任何一位投下否決票,這個彈劾案就將無法生效。


總結來說,雖然此次彈劾案之通過可以稍微緩和韓國日益高丈的民怨,但事實上以現行憲法制度之下的彈劾方式來處理現在的憲政僵局,不論對執政黨、對在野聯盟,還有對韓國社會來說,都並非最佳的處理方式。而我們可以設想一下,此時的韓國,若遇到突發的內政或安全的意外狀況,將會出現多麼巨大的社會衝擊與影響。


因此,雖然需要多一點的時間,但或許「修憲」,才是最好的解決問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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